以下是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就陸頌雄議員動議的「輸入內地電力,平抑香港電費」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十分感謝陸頌雄議員動議「輸入內地電力,平抑香港電費」的議案,以及林筱魯議員和李浩然議員的修正議案。我現在就議案提出的一些主要意見先作一個綜合回應,稍後在聽取各位議員的意見後我會再就議員的意見作出回應。
政府與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統稱中電,以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和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統稱港燈,分別簽訂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協議》),於二○一八年十月一日及二○一九年一月一日生效。《協議》列明電力公司的責任、電力公司的准許回報,以及政府監察電力公司與電力有關的公司事務的安排。
電力公司有責任為香港的發展提供、營運及維持充足與電力有關的設施,並供應電力以應付電力需求。電力公司須保證對市民提供足夠應付需求的服務,並須在電力供應可靠性、對客戶的表現、效率、客戶服務及其他方面維持高效率和質素,及根據財政及其他因素以合理的最低價格提供服務,以有權賺取合理利潤作為回報。電力公司亦會不斷改進其在環保方面的表現,並推廣善用能源。
現行《協議》有效期為15年,將於二○三三年屆滿。政府與電力公司均有權在截至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的年度內要求修改《協議》的任何部分,任何修改《協議》的建議亦須經政府與電力公司雙方同意後才能實行。政府計劃與電力公司就《協議》於二○二三年進行中期檢討,目前正為此作出準備。
政府早前諮詢了主要持份者包括相關專家、學者、環保團體、商會、智庫,以及在上月底諮詢了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就《協議》中期檢討的意見。其中,委員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包括減低准許利潤、在能源危機時引入分擔能源價格成本的機制、參考港鐵車務表現的罰款機制以改善現行《協議》的獎罰機制,以及提高兩電的燃料費計算及財務資料的透明度等。
政府對是次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沒有為檢討範圍劃下界線。根據收集到的意見,政府初步打算與電力公司商討修訂《協議》的範疇包括但不限於減低准許利潤、要求電力公司於能源危機期間分擔能源價格成本、檢視獎勵/罰款機制以就重要停電事故加重罰則等。完成中期檢討後,政府會在適當時候匯報檢討結果。
就議案提出開放電力市場及增加輸入内地電力比例方面,政府一直部署加強區域合作以穩定電價、確保能源安全和取得更多清潔能源。核電是比較成熟的零碳能源,價格亦較穩定,過去兩年全球能源價格飆升,越來越多經濟體視核能為比較可靠及可負擔的能源。現時大亞灣核電站輸港的電力佔本港發電燃料組合約27%,於能源危機下對降低燃料調整費的升幅可以起一定作用,是穩定香港電價的重要一環。政府在《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提出,會與電力公司研究加強在零碳能源方面的區域合作,與周邊地區探索更多零碳能源供應,包括尋求投資和開發等機會,參與和營運鄰近香港的零碳能源項目。在加強區域合作的前提下,我們可同時考慮加強合作和引入更多供電商的選項。
我們明白市民對電費的關注。政府認為兩電應該肩負更多社會責任,與市民共渡時艱。故此在與兩電進行二○二三年電費檢討期間,我們明確要求電力公司用盡一切方法降低電價。兩電最終同意透過動用大額電費穩定基金,並且在它們各自的燃料價條款帳繼續承擔巨額負結餘,以減低來年主要源於全球燃料價格上漲的電費加幅。此外,為減輕市民的經濟壓力,財政司司長在二○二三/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將電費紓緩計劃延長至二○二五年年底,向合資格用戶每月提供50元補助;以及透過新一輪的電費補貼計劃,為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戶口提供1,000元的電費補貼。
接下來我會細心聆聽各位議員的發言,待議員發言完畢後,我會作總結回應。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