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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首次登记税现有宽减安排期限延长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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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今日(八月二十日)宣布延长电动车首次登记税现有宽减安排的期限叁年至二○二四年叁月叁十一日。
 
  政府发言人表示:「电动车首次登记税的现有宽减安排原於二○二一年叁月叁十一日完结。经检视市场情况及电动车发展等因素後,在宽减安排完结前提早宣布延长期限叁年,有助业界适时计划引入电动车的供应数量和型号,而市民亦可享有合适的环保选择,共同支持绿色复苏。」 
 
  除宽减电动车的首次登记税外,今年的《财政预算案》亦拨款予多项措施,积极推动使用电动车,包括向「新能源运输基金」注入8亿元,资助试验及应用电动商用车;分别拨款8,000万及3.5亿元试验电动公共小巴及电动渡轮;以及拨款20亿元以资助现有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於上个财政年度起,政府亦分叁年拨款1.2亿元在政府停车场加装超过1 000个公共充电器。
 
  此外,今年《财政预算案》更提出制定本港首份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有关工作现正进行,预期在二○二一年首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