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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公约》)的非附件一缔约方,需要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以下文件,定期通报应对气候变化的状况、进展和贡献。

  1. 国家信息通报(NCs);
  2. 两年更新报告(BURs);以及
  3. 国家自主贡献(NDCs)

国家编写上述文件时,已将香港特区提供的资料辑录在国家报告的附件/章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