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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氢氟碳化物有助减少碳排放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之下的国际责任,香港于1989年7月制定《保护臭氧层条例》,禁止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并以注册及许可证制度规管此类化学品的进出口。我们已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时间表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如氟氯化碳(CFCs)及氟氯烃(HCFCs)。

氢氟碳化物(HFCs)是非消耗臭氧层物质,被引入用来替代CFCs和HCFCs,广泛用作空调及冷冻设备的制冷剂,亦用作消防灭火剂。虽然HFCs不会破坏臭氧层,却是一种会显著引致气候变化的强效温室气体。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于2019年生效,把HFCs纳入管制,并对其制造及使用进行消减。

政府正制订逐步减少使用氢氟碳化物的规管建议,以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所承担的国际责任,减少碳排放,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