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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打造香港成为绿色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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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仲尼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支持将香港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2020年施政报告》也指出香港会发展绿色金融以增加有助减碳的投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一直提供有助于市场发展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基建和推出有关措施,以鼓励更多机构善用香港的资本市场及金融和专业服务作绿色项目的投融资和认证,政府有否为该等工作制订绩效指标;如有,详情为何及是否达标;如没有制订指标,原因为何;

(二)鉴于据悉有金融业界人士认为绿色金融缺乏一致性的框架,导致进行投资者尽职审查的成本增加,政府有否制订政策及措施以改善有关情况;如有,详情及进度为何;

(三)鉴于深圳市人民政府于去年在港成功发行离岸人民币绿色债券,政府会否于本年引入其他内地市政府、机构和企业在港发行绿色债券和可持续发展表现挂钩债券;如会,时间表及目标发行规模为何;

(四)政府就香港发展成为区域碳交易中心而进行的可行性评估的详情及研究进度为何;鉴于《2021年施政报告》提出支持香港交易所与广州期货交易所就碳排放交易相关金融产品开展合作,政府如何确保内地和香港在订定碳排放配额的制度上采用共同标准和可行且稳定的交易方式,从而有利于香港建设成为国际碳排放配额市场和自愿性碳资产交易和管理中心,并提升香港作为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相关资产的投资枢纽和可持续金融中心的地位;及

(五)政府现时有否其他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的项目或计划在进行中;如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中央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并力争在二○三○年前碳排放达峰,以及在二○六○年前实现碳中和。在香港,行政长官在《2020年施政报告》中宣布,香港特别行政区将致力争取在二○五○年前实现碳中和。

  就陈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政府一直联同金融监管机构和业界,以多管齐下的策略发展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对内地和香港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作出贡献,以及巩固香港作为区内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枢纽的地位。各项工作依计划推行进展良好,量化数字及有关资料如下:

(i)香港的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按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初步估算,二○二一年的绿色和可持续债务(包括债券和贷款)发行量超过500亿美元,按年增加了四倍。不少内地和海外机构选择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包括多边发展银行。其他更多元化的绿色和可持续产品亦相继推出,例如可持续发展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及转型债券、绿色贷款和可持续发展表现挂钩贷款。

(ii)政府绿色债券计划自二○一八年成立以来,已成功发行超过70亿美元等值,以环球机构投资者为对象的绿色债券,涉及美元、欧元及人民币,并涵盖多个年期,深受环球投资者欢迎,为香港及区内的潜在发行人提供重要的新基准,丰富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生态。我们亦于二月十五日公布了首次发行绿色零售债券的详情,让市民一起参与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发展。

(iii)政府在二○二一年五月推出为期三年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资助合资格的债券发行人和借款人的发债支出和外部评审服务。计划广受业界欢迎,至今已批出超过50宗申请,涵盖各类绿色和可持续债务工具,吸引了更多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人和借款人使用香港的融资平台和专业服务。

(iv)由相关政策局和金融监管机构组成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督导小组)于二○二○年底公布策略计划,以巩固香港金融生态系统,共建更绿和更可持续的未来。其中,督导小组正推动相关行业于二○二五年或之前按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的框架作出披露,并适当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拟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

(v)督导小组在二○二一年七月成立了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中心,负责统筹金融监管机构、政府部门、业界持份者及学术机构在培训和政策制订方面的工作。中心将推出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相关的数据和资源信息平台,并致力促进业界人才培训工作。

(二)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在二○二一年十一月发表共通绿色分类目录(CGT)报告,有助定义对减缓气候变化作出重大贡献的活动,减低漂绿风险。督导小组将以衔接CGT为目标,探讨建立绿色分类框架供本地市场采用,以便利CGT、中国及欧盟绿色分类法之间的相互应用,使香港的标准与国际最佳做法接轨。

(三)去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合共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当中包括绿色债券。这是首次有地方人民政府债券在香港发行,有助鼓励更多内地机构在港发行各种绿色和可持续产品。今年我们会继续推动相关工作,包括与内地有关当局保持沟通,推广「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以鼓励更多内地机构运用香港平台作绿色和可持续投融资及认证。另外,前海当局亦就来港发行绿色债券的前海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有助吸引更多企业来港发债。

(四)督导小组对香港的碳市场机遇进行了初步评估。另外,香港交易所于二○二一年八月与广州期货交易所签署谅解备忘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绿色低碳市场的发展,在清算、技术、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支持可持续发展。由于香港是国际标准的拥护者,环球资金进出内地的促进者,以及国际金融和风险管理中心,督导小组将进一步探讨香港如何发展成为区域碳中心,包括打造香港成为全球优质自愿性碳市场,并会与大湾区有关当局合作推动碳市场发展机遇。

(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的绿色金融中心。在双循环的新经济发展格局下,大湾区是香港参与国内循环并从中得益的当然渠道,而我们亦加强在国际循环中的中介人和促进者角色。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连接中外的桥梁,可充分发挥优势连通国内外绿色和可持续资金的流动,从而推动内地的绿色投资和生态文明。

  我们会继续把握大湾区发展带来的庞大绿色金融机遇,与大湾区相关部门和业界紧密合作,推广「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推动更多机构使用香港的融资平台和专业服务,作绿色和可持续投融资及认证,以支持大湾区绿色企业和项目,同时推动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配合业界提升抵御气候风险的能力,吸引更多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提供者和外部评审机构在香港开拓业务,提升香港作为一站式平台的吸引力。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