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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生态局环境科与环境保护署内部重组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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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及生态局环境科(环境科)与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将由二○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改变现行的局署合并架构。环境科与环保署将划分职能,分别专责制订政策和执行职务,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减废回收等各项环境相关工作。
  
  内部重组后,环境科将继续由环境及生态局常任秘书长(环境)掌管,负责领导环境科的公务员团队,协助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制订、统筹并督导有关能源、环境保护与评估、改善空气质素及水质、废物管理、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及自然保育的政策;而环保署将会重设环保署署长职位,负责领导部门并协助环境科制定、检讨和推行各项环境政策、策略、措施和法例。政府会根据现行既定程序,适时公布环保署署长的人选。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内部重组后,环境科将成立气候变化与碳中和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统筹政府的策略、政策与行动计划,以配合香港应对气候变化和力争碳中和的工作。环保署亦将设立减废与资源循环办公室,负责推行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及减废回收辅助措施,包括建立厨余收集网络、管理社区回收网络及外展服务,以及提高公众对减废回收的意识。
  
  环境科与环保署的内部重组建议在十二月九日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获支持通过。配合内部重组,环境科和环保署各首长级职位的职务和职责将会重新调配,而环保署亦会转拨合共167个非首长级职位至环境科。重组后的环境科和环保署会维持对市民提供现有的各项服务,并继续与各界保持沟通,推动各项环境及生态政策和工作。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