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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生态局与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署《关于开展环境监测技术交流的合作安排》(附图)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今日(十月二十七日)与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署《关于开展环境监测技术交流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以加强在水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监测、生态监测、新污染物监测等领域的合作。

  《合作安排》在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见证下,由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徐浩光博士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张大伟博士共同签署。合作内容包括探讨香港参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定期交流粤港澳大湾区地表水及大气环境监测资料;地表水、大气、生态、新污染物等环境监测评估能力提升;以及探讨联合开展环境监测技术研究等。

  徐浩光博士表示,落实《合作安排》有助加强两地在地表水、大气、生态、新污染物等环境监测评估、监测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等多方面的合作及技术交流,将有利于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环境监测及评估能力,以助各方共同致力更好保护及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环境质量。

  此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代表在港期间,到访了环保署的相关空气监测设施(包括将军澳一般空气监测站及中环路边空气监测站)和水科学智能中心,以及参观了香港科技大学的空气质量研究设施,并与环保署人员作经验分享及交流。


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