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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督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气候变化督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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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4/07/P201604070826.htm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四月七日)主持第一次气候变化督导委员会会议。

  香港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并正采取多方面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务求达致於二○二○年把碳强度由二○○五年水平减少50%至60%的目标。

  气候变化是一个超越环境保护、影响广泛的社会经济议题。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二十一届会议取得正面成果,香港须准备作出更大的努力和更全面地应对气候变化。

  为加强气候行动和制订长远的政策,行政长官在二○一六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一个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跨部门委员会,督导和统筹各决策局和部门的有关气候行动。

  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十个决策局和三个部门。其他部门未来会按需要参加会议。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和职权范围,分别列於附件一及附件二。

  在今天第一次督导委员会会议上,委员审视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现行政策,得悉香港正迈向二○二○年达到减少碳强度的目标。会议讨论了《巴黎协定》对香港的影响,以及外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经验。督导委员会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制定长远的气候策略,达致在二○二○年后新的减碳目标。就此委员会要求决策局和部门检视其减缓、适应和应变方面的工作其备注棋,以在今年底提出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计划和制定二○三○年减少碳排放的目标。

  会议认为加强宣传和教育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对鼓励社会各界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十分重要。为此,政府将举办和参与一系列的活动,向社会大众特别是年轻人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的信息。教育局将积极向学生推动在中、小、幼学校课程内外的环保教育,特别在气候变化方面。教育局亦鼓励学校参与和举办融入生活的气候变化和绿色生活的学习活动,让学生达至知行合一。

  委员会在本年夏季将举办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参与活动,收集持份者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见和促进合作。活动详情将在稍后公布。

备注:

减缓气候变化是指减低或防止温室气体排放。

适应气候变化是指预计气候变化带来的不良影响,并采取适当行动防止或尽量减低可能造成的损失。

应变气候变化是指应付和容纳与气候变化有关的压力,并维持公共服务、经济和社会功能。


2016年4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