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推进有关推广可再生能源及长远电力市场发展工作——环境局人手安排的开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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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推进有关推广可再生能源及长远电力市场发展工作——环境局人手安排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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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推进有关推广可再生能源及长远电力市场发展工作——环境局人手安排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我们建议将环境局下的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转为常额职位,推动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是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及优化燃料发电组合;第二是推进电力市场的长远发展。
在第一方面,政府致力减缓气候变化。由于香港约三分之二的碳排放源于发电,我们首要减少碳排放的方法便是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及优化本地的发电燃料组合。
我们在与两电去年所签订的新《管制计划协议》(《协议》)下引入了上网电价,社区的反应积极,两家电力公司截至十月底已共收到约700个申请。
我们亦于今年《施政报告》提出多项有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措施,包括放宽在村屋天台装设太阳能光伏系统的限制、提出法例修订以豁免个人因在其住宅安装小型可再生能源系统参与上网电价计划而需要申请商业登记及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的要求、推出计划协助学校及非政府福利机构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以及研究在合适的水塘和堆填区位置装设太阳能发电系统等。
接下来,我们需要定期检讨现有措施的成效,并因应实际情况推出新措施以进一步支援及便利各界采用可再生能源。我们亦需要推动政府不同部门继续以身作则,进一步在多方面采用多种可再生能源,以减缓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
我们亦需整体检视我们的发电燃料组合。当中,我们会配合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即将展开的公众参与过程,协助制定香港的长远减碳策略,并且在听取公众意见后拟定和落实未来发电燃料组合,进一步积极减碳。
在第二方面,即电力市场未来发展方面,我们去年与电力公司签订新的《协议》,我们需持续密切监察和检讨在新《协议》下各项计划及措施的落实情况,不时就有关安排与电力公司沟通和检讨,并在有需要时调整相关落实细节。我们亦会根据《协议》与电力公司每五年进行一次中期检讨,以检视《协议》下所有的安排。
此外,我们会为日后开放本地电力市场进行准备工作,包括与电力公司进行开放电网和加强电力联网的研究。有关研究涵盖财务、技术、法律、规管安排等方面的事宜,预计将会非常复杂。
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优化发电燃料组合,以及推进与电力市场发展有关的工作对我们未来减碳力度和开放电力市场的进程有关键影响。此外,由于为电力市场引入竞争及拟定未来发电燃料组合对电力公司的长远影响重大,我们预期与电力公司商讨有关工作的过程将复杂和深入。我们曾考虑另行调拨环境局内其他首长级人员进行有关工作,但发现并不可行。事实上,各小组的工作量已非常繁重,无法兼顾与发展可再生能源及电力市场有关的工作。考虑到有关工作的性质、范畴及复杂程度,我们认为有实际和具体需要把环境局下一个首长级编外职位转为常额职位,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推进相关工作。
请委员就我们的建议提供意见,多谢。
完
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