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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开场发言全文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4/05/P2017040500630.htm?fontSize=1

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开场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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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四月五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希望向各位议员介绍在新财政年度关于环境局的拨款及开支,以及主要工作重点。

  在二○一七至一八财政年度,环境局及辖下部门在其政策范畴下获拨款约148亿元,较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的修订预算净增加百分之11.8,约16亿元。当中经常开支约占86亿元,较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的修订预算净增加约九亿五千八百万元,增幅为百分之12.6。增加的拨款主要用以支付推行各项计划包括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计划、营运「绿在区区」、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及能源效益等相关工作、推行本港首份生物多样性策略及行动计划、推展保持海岸清洁的措施、处理公众填料,以及新增废物处理设施的营运费用。在职位数目方面,环境局及环境保护署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将会一共净增加26个职位。

  另外,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的工程项目开支、非经常开支和资本帐合共约为62亿元,相比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约六亿四百万元,增幅为百分之10.8。所增加的拨款主要用作继续推行多项非经常开支项目,包括「特惠资助计划以逐步淘汰欧盟IV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辆」、「回收基金」及「为欧盟二期及三期专营巴士加装选择性催化还原器」,以及在政府建筑物进行节能项目的资本帐开支。

  以下我会概述环境局來年的重点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行政长官在二○一七年《施政报告》宣布新的减碳目标,于二○三○年把本港的碳强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百分之65至百分之70,相等于绝对碳排放量减低百分之26至百分之36,而本港人均碳排放量将减至介乎3.3至3.8公吨。

  其后政府发表了《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30+》,详述在减缓、适应和应变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推广节能和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应对气候变化。为提高公众认知,我们已推出宣传单张、电视和电台宣传信息、宣传短片、海报及全新气候变化网站,提高市民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关注,以及介绍政府与各相关持份者需要采取的行动。环境局会继续在政务司司长领导的气候变化督导委员会下,协调政府各决策局/部门的工作,以落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计划。

  《巴黎协定》彰显了更广泛推动使用可再生能源的需要。政府会率先更广泛和具规模地应用可再生能源,而且会缔造条件,促使私营机构考虑采用可再生能源。在政府新建建筑物方面,我们会提高新建学校、教育用途建筑物,以及新建公共空间及公园项目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标。至于现有政府建筑物,我们会在技术和财务方面可行的情况下,为正进行大型翻新或装修工程的建筑物纳入可再生能源技术,并已预留2亿元为政府建筑物、场地及社区设施等设置可再生能源设施。除了政府项目,我们正与两家电力公司商讨如何在新的《管制计划协议》(《管制协议》)下,实施新措施以进一步在社区层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

  《香港都市节能蓝图2015~2025+》定下以二○○五年为基年,于二○二五年将能源强度减少四成的进取目标。政府会继续以身作则,引领社会各界共同达致这个目标。我们在二○一五年《施政报告》定下在二○一三/一四年操作环境相若的基础下,在二○一五/一六至二○一九/二○年度的五年时间把政府建筑物的用电减少百分之5。我们已为大约350座耗电量较高的主要政府建筑物完成能源审核,找出制订节能方案,并预留至少5亿元以帮助相关决策局及部门推行有关的节能项目。私营界别方面,政府在「4T」框架(即订立目标(target)、制定时间表(timeline)、开放透明(transparency)及共同参与(together))下,与建筑环境界别的主要持份者建立伙伴关系,以具体行动回应《巴黎协定》,鼓励4T伙伴制订节能目标及时间表,以及分享他们现行及未来的节能措施。政府亦正与电力公司商讨如何透过新的《管制协议》进一步推广节能。

  在能源方面,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协议》将于二○一八年届满。我们在考虑于二○一五年进行的电力市场未来发展公众谘询期间收到的意见后,正积极地与两家电力公司商讨新的《管制协议》,以改善相关条款。

  在自然保育方面,为显示政府打击非法象牙贸易的决心和为全球保护野生大象的努力作出贡献,我们计划于今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修订《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以推行一个三步计划,分阶段落实全面禁止象牙进出口及淘汰本地象牙贸易,及加重刑罚以加强阻吓非法濒危物种的贸易。

  政府已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公布香港第一份城市级《生物多样性策略及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列出未来五年的策略和行动,以保育本港的生物多样性。政府亦成立了一个跨政策局及部门的工作小组, 由环境局局长出任主席,以统筹和监察《行动计划》的进展。渔农自然护理署亦即将开展指定红花岭为郊野公园的工作。

  在改善空气质素方面,一直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除了持继推行措施包括在二○一九年年底前分阶段淘汰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辆,及资助专营巴士公司为欧盟二期及三期专营巴士加装选择性催化还原器外,我们亦会由二○一七年七月开始分阶段收紧新登记车辆的排放标准。另外,我们会检讨管制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的法定技术备忘录,亦正筹备草拟修订现行法例以规管印刷业的润版液和清洁剂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即VOC的含量。在船舶污染方面,我们正与广东海事局合作,共同推动于二○一九年实施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为了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我们会继续与广东省合作,包括于二○一七年年中左右与广东省政府务求完成评估二○一五年减排目标的达标情况,及确定二○二○年的减排目标。

  除此之外,我们已于去年开展检讨空气质素指标的工作,检视引入切实可行的新空气质素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和落实这些措施可带来收紧空气质素指标的空间。我们预计在二○一八年完成检讨。

  为进一步提升维多利亚港的水质,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启用后,我们将聚焦处理近岸污染问题。我们会在九龙及荃湾建设旱季截流器和修复污水干渠,以减少残留污染排放至维港,以应对岸边臭气问题。另外,我们已在二○一六年初展开一项为期两年的顾问研究,就引致近岸污染的具体成因确定需采取的改善措施。

  至于海域清洁方面,相关部门将会使用增拨资源进一步加强清洁工作。我们亦会透过于二○一六年成立的「粤港海洋环境管理专题小组」,加强与粤方就区域内海洋环境保护事宜的交流和沟通。

  在废物管理方面,我们会继续按照《香港资源循环蓝图》中作出的承诺,提高公众意识和加强社区参与,从源头减废,而且增加重用及循环再造。我们现正积极推展都巿固体废物按量收费的筹备工作,并在三月二十七日的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向委员介绍建议的落实安排。我们计划于二○一七年上半年把收费制度所需的立法建议提交立法会考虑。与此同时,超过30个由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资助的社区参与项目已陆续展开,让市民及各持份者在不同场景亲身体会废物收费和相关减废行动。

  在推展生产者责任计划方面,我们正进行废电器电子产品及玻璃饮料容器两项生产者责任计划的筹备工作,预计在二○一七/二○一八年间分阶段实施这两个计划。与此同时,我们亦会开展可行性研究,探讨如何为合适的塑胶产品容器引入生产者责任计划,主要包括饮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的胶樽。

  新的建筑废物处置收费将于今年四月七日起实施。与此同时,我们正筹备立法,强制要求建筑废物收集车辆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以加强打击非法弃置建筑废物。

  另外,我们亦正逐步落实「绿在区区」计划,以在地区上推动环保教育及支援乾净回收。目前已有四个项目落成投入服务,而「绿在深水埗」亦预计于今年稍后时间启用。我们亦会继续监察及优化回收基金的运作,以助回收行业提高作业能力和效率。同时,我们正按照《香港厨余及园林废物计划》的工作计划,加强从源头减少厨余,并深化惜食香港运动。政府亦将支援大专院校及中小学等机构,将厨余即场处理,并且加强在校园推广惜食文化。

  环境基建方面,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一期即将于今年下半年落成,处理工商业界产生的厨余,转废为能。为配合这个发展,政府将试行为食物环境卫生署管辖的街市和熟食中心及房委会管理的街市和商场的厨余作源头分类后,运往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一期进行回收处理。另外,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二期和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相关工程的招标工作已于二○一六年年底相继展开。我们亦已开展了未来废物管理及转运设施的规划研究,以应对直至二○四一年的香港社会需要。

  活化已修复堆填区方面,第一期资助计划共收到27份申请,有关的督导委员会已按既定程序及评审准则,拣选了部分申请作进一步评审,期望从中挑选合适的建议,为已修复堆填区发展合适的设施作落实。

  主席,我们在多方面都会加大环境保护的工作,包括致力与社会各界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建设一个更低碳环保的香港。

  多谢主席。


2017年4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