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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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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梓敬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新能源汽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就全面淘汰燃油车辆制订时间表;若有,燃油车辆的弃置及回收安排为何;

(二)鉴于政府在《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中指出,会研究在中长线陆续把部分现有的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改建为快速充电站,政府会否协助有关的营运者转营快速充电站;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政府在推动电动车及氢燃料电池车普及化时,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行业将不断发展,政府会否因应新发展向有关行业提供具前瞻性的支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政府会否考虑参考内地的做法,推广「车电分离充电模式」及「换电共享概念」,以改善电动车的充电问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政府表示,将于今年就电动车退役电池的生产者责任计划进行谘询,有关详情及谘询时间表为何;

(六)鉴于环境及生态局局长于去年十一月九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政府正与业界、培训机构及其他持份者商讨电动车维修自愿注册的要求和详情,相关工作的进展为何;

(七)运输署会否因应新能源汽车普及,研究需否调整驾驶考试的内容;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八)电动车占政府车队已登记车辆的数目及百分比,以及该等电动车的以下资料:数目、型号、车种、购入价格,以及至今使用年期(以表列出)?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二一年三月、六月及十月先后公布《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路线图》)、《香港清新空气蓝图2035》及《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蓝图》),涵盖不同方面推动使用新能源运输技术的政策方向和未来目标,引领香港于二○五○年前达到车辆零排放,同时迈向碳中和。

目前,运输占香港总碳排放源约20%。为配合香港二○五○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发展新能源交通是落实减排目标的重要一环。《路线图》提出在二○三五年或之前停止新登记燃油及混合动力私家车的目标。政府在推广电动车普及化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果。在各项政策推动下,电动私家车占香港新登记私家车的比率已由二○一九年的6.3%跳升至二○二二年的52.8%。《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亦已订下于二○二七年年底前投入约700辆电动巴士及3 000辆电动的士的目标。

就李梓敬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政府运输及物流局、环境保护署、机电工程署以及政府物流服务署后,我回覆如下:

(一)按二○二一年推出的《路线图》订定的政策方向,香港订下于二○三五年或之前停止新登记燃油私家车,包括混合动力车。这目标除和世界各地逐步淘汰燃油车的大趋势接轨外,亦将给予足够时间予各持份者为转用电动车作好准备。由于上述目标只限于新登记燃油私家车,届时已登记的燃油私家车仍可在路面上继续行驶。因此,预二○三五年前后不会涌现大量废弃的燃油车。

不论车辆的燃料种类(燃油车或电动车),任何车主都有责任妥善处理其名下不再需要的车辆(如拆散、消毁或出口),并按《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374E章)第20(1)条规定,在该车辆被拆散、消毁或送离香港后15天内,以书面通知运输署署长,并同时递交关乎该车辆的登记文件及车辆牌照。

就将来停止登记燃油车所牵涉的配套工作,环境及生态局会与有关部门包括运输署,保持紧密联系,以适时作跟进。

(二)现时,全香港共有约180个加油站(包括非专用石油气加气站),全部均设于由政府允许作有关用途的用地上。在油站用地分批招标的安排下,现有约20幅用地有待重新招标,剩余的油站用地的土地契约将陆续届满。政府正检视多幅有待重新招标的油站用地,其中包括研究这些用地在中长线逐步转型至快速充电站的需要及可行性。政府亦会探讨将一些面积较大的加油站的地段以「一地多用」模式发展的可行性。

为促进加油站转型至快速充电站,我们已与相关的营运者沟通及听取意见,并正与有关政府部门商讨选址及用地租约等事项,预计今年内开始为首个油站转型为快速充电站的用地进行招标。

(三)电动车

电动车将会愈见普及并逐渐取代电油及柴油私家车。就此,政府的机电工程署正积极与业界、学术和培训机构、专业团体、车主会等持份者讨论,共同探讨《路线图》、《蓝图》及电动车业界的发展对车辆维修行业的影响。

政府正与各持份者,共同推动支援电动车技术及维修人才培训,其中职业训练局(职训局)预计于二○二三年开办电动车维修及保养证书课程,向现有的车辆维修技工提供学习电动车低电压系统维修知识及提升技能的机会。

氢燃料电池重型车

现时氢燃料电池重型车仍处发展初期,世界各地均投放资源于产业研发、营运试验和配套基建建设的工作中。为配合氢燃料电池车的发展趋势及配套设施的需求,环境及生态局正領导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因应本地情况有序地在二○二三年下半年分阶段开展氢燃料电池双层巴士和重型车辆的试验。

跨部门工作小组亦会对加氢站、氢站补给安排及氢燃料电池車在道路使用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估,以及审视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指引,以准备为在本地使用氢燃料订立相关法律框架。政府将研究修改现行规管石油气车辆的《气体安全条例》以涵盖氢燃料,从而有效规管氢燃料电池车、氢燃料供应链及氢燃料电池车维修人员及工场的安全,以配合氢燃料未来在本港使用。

政府在进行上述工作的同时,会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系,并会与培训机构合作为业界提供适切的培训。

(四)及(五)由于香港使用的电动车是从不同地方进口,较难规管有关制造商统一电池的型号及规格。因此,现阶段政府没有计划推广车电分离充电模式和换电共享,但我们会密切留意有关技术发展,以及其未来是否适合在港使用。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本港电动车使用及供应情况,以及国际就电动车标准及模式的发展等因素,以决定未来路向。《路线图》已订下政策方向为电动车退役电池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以进一步确保电动车退役电池的妥善收集和处理。我们正与业界及相关持份者沟通及开始进行营商环境影响评估,并准备于今年进行谘询,以期在二○二四年内提出有关法案。

(六)政府分别在二○○七年和二○一五年先后推出了「车辆维修技工自愿注册计划」及「车辆维修工场自愿注册计划」,建议在现有车辆维修自愿注册制度下,增加维修电动车的技工及工场相关的专属服务类别,目的是提升本地车辆维修业的整体水平。

为配合《路线图》、《蓝图》及电动车的最新发展,政府正积极向由政府与业界、学术和培训机构、专业团体、车主会等持份者组成的车辆维修技术谘询委员会谘询,并探讨在现有车辆维修自愿注册制度下涵盖电动车维修,以期在二○二三/二四年就注册要求(包括技工注册所需的培训及技术和工场注册所需的设施等)、细节安排和推出时间提出建议。至于未来氢燃料电池车维修及相关技术人员的监管,政府亦会适时谘询业界和各持份者。

(七)《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第374B章)第12D条(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及第33条(其他车辆类别)列明了有关驾驶考试的规定。现时,不论驾驶车辆的燃料种类,运输署均以同一标准评核所有考生。考生需在驾驶考试中展示其驾驶技术和能力,让考牌主任信纳相关考生能够符合法例中的规定。同时,驾驶考试中所使用的车辆(不论燃料种类)均须符合运输署所订定包括长度、重量、轮距等方面的要求。

(八)现时政府车队编制中(不包括特别用途车辆),已转为电动车的车辆数目为153部,包括132部汽车、1部电单车及20部客货车。车辆种类、型号、数目、使用年期及购入价格表列如下:

(a)电动汽车

车辆型号 数目 平均
使用年期
(年)
平均每部
购入价格
(约港币$)
现代汽车(Hyundai)IONIQ Electric 13 4.2 235,000
起亚(KIA)Niro EV 42 1.2 278,000
起亚(KIA)Niro EV+ 1 1.1 309,000
雷诺(Renault)Fluence Z.E. 47 8.9 344,000
雷诺(Renault)Zoe 28 6.5 262,000
特斯拉(Tesla)Model S 85 1 7.0 718,000
总数 132

 

(b)电动电单车

车辆型号 数目 平均
使用年期
(年)
平均每部
购入价格
(约港币$)
ZERO S ZF13.0 1 6.3 138,000

 

(c)电动客货车

车辆型号 数目 平均
使用年期
(年)
平均每部
购入价格
(约港币$)
雷诺 (Renault) Kangoo Z.E. 18 5.8 266,000
雷诺 (Renault) Kangoo Z.E. 33 2 2.6 320,000
总数 20

 

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