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伟强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答覆∶
问题:
有意见指出,为更有效推进达至碳中和及实现二○三五年碳排放减半的中期目标,本港需认真讨论淘汰化石能源、开发或输入洁净能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两间电力公司(两电)分别在香港使用燃煤及天然气生产电力的数据,以及所用的相关发电机组将于何时退役;政府有否规定两电须在何时完全停止使用燃煤发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考虑向内地电力公司购买洁净能源,以减少发电厂在香港发电所产生的污染物及减低碳排放;若会,进展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会否要求两电配合有关计划;及
(三)鉴于政府将会在将军澳第132区对出的新造土地上设置具重要策略性的电力设施(包括接收电力及变电的设施),以提升香港通过区域合作输入零碳能源的能力,有关设施会由政府还是两电斥资兴建、预计落实时间表,以及其供电占本港总供电的比例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政府的一贯政策是确保市民享有安全、可靠、有效率及价格合理的电力供应,同时尽量减少发电对环境的影响。
为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已停止兴建燃煤发电机组,两间电力公司(两电)亦已按政府要求逐步取代燃煤发电。煤在香港整体发电燃料组合中所占的比例,已经由二○一五年的约一半,减少至现时约四分一,而天然气的比例则由二○一五年的约四分一,大幅增加至现时近一半。
在中电(中华电力有限公司)的发电燃料组合中,天然气的比例已由二○一五年的约两成半,增加至现时约五成,煤则由二○一五年的约四成,减少至现时约两成,从内地输入的核电则维持约三成。
在港灯(香港电灯有限公司)的发电燃料组合中,天然气的比例已由二○一五年的约三成半,增加至现时约五成,煤则由二○一五年的约六成半减少至现时约五成。
政府在二○二一年公布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定下「净零发电」为其中一项减碳策略。我们已定立目标,在二○三五年或之前停用煤作为日常发电,只保留作后备发电用途,并在二○三五年前提高零碳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所占的比例至约六至七成,以协助达到在二○三五年前把碳排放量从二○○五年水平减半的目标。
两电的燃煤机组将于未来十多年陆续退役,我们会考虑电力需求、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以及现有机组运作情况等因素,与两电商讨各燃煤机组的具体退役日期。
(二)香港并无发电资源,除了倚靠输入燃料供本地发电,中电亦透过全资拥有的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和内地企业合作投资和管理大亚湾核电站,自一九九四年起从核电站输入核电,现时占香港发电燃料组合约两成半。
中电透过连接大亚湾核电站和中国南方电网输电网络的清洁能源输电系统输入电力。政府在二○一八年批准中电的二○一八年至二○二三年发展计划,包括强化清洁能源输电系统工程,为系统更换电缆以增加输电容量。预计项目在二○二五年完成后,可以让香港更具灵活性输入更多清洁能源。从内地输入的电力在发电燃料组合中所占的比例,可增加至约三成半。
过去两年国际能源价格飙升。去年初国际燃料市场受俄乌冲突引发的能源危机所影响,燃料价格攀升尤为急速。为长远稳定电价和减少依赖化石燃料发电,我们会继续探讨多项措施,包括加强区域合作、发展多元的能源组合和增加使用零碳能源。
中央政府一直支持香港增加使用清洁能源,以减少排放和改善空气质素。国家能源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二○○八年签订《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支持向香港长期提供核电及天然气。环境及生态局亦正在与国家能源局积极商讨进一步增加供港的零碳能源。我们不会排除从内地购买任何一种零碳能源,包括核电及各种可再生能源,亦会探讨合作发展邻近香港的零碳能源项目的可能性。
(三)为配合香港将来增加使用零碳能源的需要,我们需要未雨绸缪,及早规划兴建新的基础设施,接收和处理从其他地区传送到香港的电力。
政府在将军澳132区预留土地兴建的电力设施,是加强区域能源合作的策略性设施,亦是未来稳定电价和推动香港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一环。电力设施日后将连接两电的供电系统,可以加强两电之间的联网和输送电力的能力,长远有助稳定电价和减少本地电厂排放,惠及全港市民。
现时项目尚在初步规划阶段,我们估计规划、兴建至落成新的跨境输电和电力接收设施需时约十年,预计可在二○三五年前启用。届时输入的零碳能源电力可再增加约三成。
主席,香港特区政府施政是以香港市民整体利益为依归的。我们会探讨及研究不同发展电力设施的长远方案,同时亦会在《管制计划协议》的框架下,严谨审核两电提交的资本投资建议,致力保障市民及大众的利益。
多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