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进一步减低发电厂排放
政府进一步减低发电厂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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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0/21/P2016102000823.htm?fontSize=1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宪报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六份技术备忘录》,以进一步减低发电厂在二○二一年及以后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从而进一步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
新一份技术备忘录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颁布,将会把电力行业于二○二一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收紧至7 080吨、20 530吨和550吨。与《第五份技术备忘录》内所载列的二○二○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比较,建议中的《第六份技术备忘录》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分别进一步收紧8%、3%和6%。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与订定《第五份技术备忘錄》时所预测的二○二○年用电需求比较,预期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及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于二○二一年的用电需求将分别下降2.4%和1.4%。预计的电力需求有所减少,是由于政府在二○一五年五月发表的《香港都市节能蓝图2015~2025+》,目标设定在二○二五年或之前,将本港能源强度降至比二○○五年水平低40%。在厘定新的排放限额时,政府已考虑两家电力公司的燃煤发电机组将进一步减少排放量,以及中电在二○一八年后,会继续从大亚湾核电站输入八成的核电。」
「二○一四年,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别占全港总排放量的53%、33%和17%。进一步收紧发电厂的排放上限将有助改善香港及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
「对于本地电力市场或可能加入新营办商,我们会根据新燃气机组采用最新可减排技术的排放表现,分配排放限额。《第六份技术备忘录》亦会沿用《第五份技术备忘录》的机制,以配合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
政府在二○一五年三月公布,计划于二○二○年或之前把本地燃气发电的百分比,增至占整体发电燃料组合约五成。为达至此目标,中电正准备在龙鼓滩发电厂兴建一台新燃气发电机组。港灯亦正计划兴建新燃气机组,预计在二○二二年投产。环保署在掌握更多有关机组的预计启用时间资料后,会在二○一七年再次检讨《技术备忘录》。
新的《技术备忘录》将在十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会,以期在二○一六年年底前生效。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26G(4)条,新的《技术备忘录》生效不少于四年后,新的排放限额方具效力,即由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完
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