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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公約》)的非附件一締約方,需要向《公約》秘書處提交以下文件,定期通報應對氣候變化的狀況、進展和貢獻。

  1. 國家信息通報(NCs);
  2. 兩年更新報告(BURs);以及
  3. 國家自主貢獻(NDCs)

國家編寫上述文件時,已將香港特區提供的資料輯錄在國家報告的附件/章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