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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港两地在香港签署多项合作协议(附图/短片)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出席在香港举行的2023港澳•浙江周开幕式暨浙港携手合作主题论坛。开幕式上,行政长官和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共同见证浙港两地签署多项合作协议,推动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实现两地的高质量发展。

李家超表示,长久以来,香港与浙江省关系密切,交流频繁。在国家整体布局下,浙港两地都担当着重要而独特的角色。浙江省发展潜力巨大,是长三角的重要省份;而香港则是国内国际双循环之间的促进者,拥有「一国两制」独特优势。透过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必定能够达致彼此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贡献国家发展所需。

以下是浙港就12个共同合作领域所达成的共识: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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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浙江企业继续充分利用香港金融市场的不同融资渠道,包括赴港上市、发行债券等,并利用香港金融服务「走出去」;发挥香港资本市场服务国家实体经济、助力科技创新的作用,鼓励浙江企业利用香港平台再融资和拼购重组;鼓励浙江金融科技企业及金融机构落户香港及与香港金融科技企业合作。

推广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及香港作为首选融资平台优势:双方进一步在碳排放权市场体系建设中密切合作,共同助力国家实现碳中和目标。

支持浙江企业在香港设置财资中心,集中管理海外财资业务,提升风险管控水准;鼓励浙江企业家在香港设立家族办公室;支持两地金融界举办金融论坛、招商引资活动,促进金融交流合作。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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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创科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结合两地优势领域和重点产业,实现优势互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支持双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共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支持双方在数字化领域加强合作,鼓励浙江数字化企业在香港设立研发中心或实验室。

探索建立科技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引进国际高科技人才;支持两地青年科研人员互派研学。

经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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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港资企业落户浙江,探索具体化合作机制,定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支持两地在会展经济、国际贸易、数字贸易、电子商务等领域合作。发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作用,探索浙港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结合港资港企和浙港合作特点进行开放试点。

探索浙港两地知识产权宣传合作和研讨交流,推动知识产权商品化及知识产权贸易;支持香港的商会、专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团到浙江分享香港在现代服务业的经验,提升浙江现代服务业专业化水平。

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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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香港与浙江的机场合作;持续深化杭州机场与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合资合作;支持浙江机场在港设立国际航空创新合作平台。充分利用香港世界级国际航空枢纽优势,推动浙江航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香港与浙江机场人员交流,透过香港国际航空学院向浙江机场人员提供与机场管理相关的培训。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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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师资交流、学术研究等方面交流合作。支持香港与浙江高等院校结合各自优势学科特色开展合作办学。

鼓励两地学校缔结姊妹学校关系,促进两地师生交流;支持两地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校企合作等项目。

青年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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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浙港青年的交流,增进两地青年相互了解,并为香港青年在浙学习、实习及就业方面提供支持。

支持和促进香港青年实习计划,鼓励在浙企业为香港青年提供更多实习名额;支持香港青年在浙创业,双方共同建设浙港澳青年人才服务中心;加强两地青年社团联系。

文化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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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支持浙港各类艺术团体、院校和文博机构互相开展交流展演,鼓励青年艺术家开展交流合作。

支持两地创意产业发展;与香港业界合作开发「浙江+香港」旅游产品线路,提升服务质量,联合策划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方案。

人才与公务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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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共同完善人才交流便利化政策,鼓励各行业开展人才交流;支持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符合条件的人才,经备案后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香港透过「人才服务窗口」、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设立的「招商引才专组」,及便利入境等措施,鼓励浙江符合资格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来港工作。

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协调下,双方继续推动浙港两地公务员交流,彼此分享公共服务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医疗卫生及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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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浙港卫生健康常态化交流,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浙依法设立医疗机构;支持两地在生物医药应用、重大疾病治疗方案和药物临床应用效果开展交流,推动两地医疗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快两地中医药学术和人才交流,加强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合作。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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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浙港环境保护工作交流;加强浙港两地在缓减温室气体排放及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浙港两地在乡郊振兴及生态保育领域上的交流合作,透过分享乡郊振兴案例及应用先进科技,达致城乡共融及生态维护的永续发展。

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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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让在浙持居住证港人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

探索打造服务在浙港人「一站式」谘询服务平台,就不同便利措施提供政策解答;支持在浙香港机构开展工作,加强政策信息交流共享。

推进法律和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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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和促进两地法律服务业扩大业务合作,鼓励浙江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法律执业者担任法律顾问等;支持浙江调解机构与香港调解机构对接及建立合作关系;支持香港仲裁机构依法在浙江设立业务机构,推动落实两地仲裁裁决相互执行,为两地企业的合作发展提供专业化、国际化的商事仲裁和调解服务。

探索建设浙港青年法律人才交流培训基地、浙港互派律师等法律人才的实习机制,逐步建立浙港法律人才合作培训长效机制。

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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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与浙江省副省长卢山于开幕式上签署《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文件内容(只有中文)见附件一。

此外,两地政府部门和机构亦在开幕式上签署三份合作文件:

  • 《浙江省教育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合作备忘录》;
  • 《浙江省商务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合作备忘录》;及
  • 《杭州市人民政府与香港赛马会关于发展马匹体育运动的合作备忘录》。

由两地政府部门签署的《浙江省教育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合作备忘录》及《浙江省商务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合作备忘录》内容(只有中文)分别见附件二及附件三。

陪同行政长官出席开幕式的特区政府官员包括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及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等。

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