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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港兩地在香港簽署多項合作協議(附圖/短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出席在香港舉行的2023港澳•浙江周開幕式暨浙港攜手合作主題論壇。開幕式上,行政長官和浙江省委書記易煉紅共同見證浙港兩地簽署多項合作協議,推動雙方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共同實現兩地的高質量發展。

李家超表示,長久以來,香港與浙江省關係密切,交流頻繁。在國家整體布局下,浙港兩地都擔當着重要而獨特的角色。浙江省發展潛力巨大,是長三角的重要省份;而香港則是國內國際雙循環之間的促進者,擁有「一國兩制」獨特優勢。透過雙方進一步加強合作,必定能夠達致彼此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共同貢獻國家發展所需。

以下是浙港就12個共同合作領域所達成的共識: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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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浙江企業繼續充分利用香港金融市場的不同融資渠道,包括赴港上市、發行債券等,並利用香港金融服務「走出去」;發揮香港資本市場服務國家實體經濟、助力科技創新的作用,鼓勵浙江企業利用香港平台再融資和拼購重組;鼓勵浙江金融科技企業及金融機構落戶香港及與香港金融科技企業合作。

推廣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及香港作為首選融資平台優勢:雙方進一步在碳排放權市場體系建設中密切合作,共同助力國家實現碳中和目標。

支持浙江企業在香港設置財資中心,集中管理海外財資業務,提升風險管控水準;鼓勵浙江企業家在香港設立家族辦公室;支持兩地金融界舉辦金融論壇、招商引資活動,促進金融交流合作。

科技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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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創科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結合兩地優勢領域和重點產業,實現優勢互補,促進科研成果轉化落地;支持雙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創新型企業等共建國際科技合作平台;支持雙方在數字化領域加強合作,鼓勵浙江數字化企業在香港設立研發中心或實驗室。

探索建立科技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引進國際高科技人才;支持兩地青年科研人員互派研學。

經貿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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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港資企業落戶浙江,探索具體化合作機制,定期開展招商引資活動;支持兩地在會展經濟、國際貿易、數字貿易、電子商務等領域合作。發揮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浙江自貿試驗區)開放平台作用,探索浙港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結合港資港企和浙港合作特點進行開放試點。

探索浙港兩地知識產權宣傳合作和研討交流,推動知識產權商品化及知識產權貿易;支持香港的商會、專業協會和企業代表團到浙江分享香港在現代服務業的經驗,提升浙江現代服務業專業化水平。

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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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香港與浙江的機場合作;持續深化杭州機場與香港機場管理局的合資合作;支持浙江機場在港設立國際航空創新合作平台。充分利用香港世界級國際航空樞紐優勢,推動浙江航空經濟高質量發展。

加強香港與浙江機場人員交流,透過香港國際航空學院向浙江機場人員提供與機場管理相關的培訓。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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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養、師資交流、學術研究等方面交流合作。支持香港與浙江高等院校結合各自優勢學科特色開展合作辦學。

鼓勵兩地學校締結姊妹學校關係,促進兩地師生交流;支持兩地職業學校、行業企業開展學生聯合培養、校企合作等項目。

青年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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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浙港青年的交流,增進兩地青年相互了解,並為香港青年在浙學習、實習及就業方面提供支持。

支持和促進香港青年實習計劃,鼓勵在浙企業為香港青年提供更多實習名額;支持香港青年在浙創業,雙方共同建設浙港澳青年人才服務中心;加強兩地青年社團聯繫。

文化和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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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支持浙港各類藝術團體、院校和文博機構互相開展交流展演,鼓勵青年藝術家開展交流合作。

支持兩地創意產業發展;與香港業界合作開發「浙江+香港」旅遊產品線路,提升服務質量,聯合策劃相關產品的市場推廣方案。

人才與公務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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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共同完善人才交流便利化政策,鼓勵各行業開展人才交流;支持具有境外職業資格、符合條件的人才,經備案後在浙江自貿試驗區內提供服務。

香港透過「人才服務窗口」、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設立的「招商引才專組」,及便利入境等措施,鼓勵浙江符合資格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

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協調下,雙方繼續推動浙港兩地公務員交流,彼此分享公共服務的管理經驗和專業知識。

醫療衞生及中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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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浙港衞生健康常態化交流,支持香港服務提供者在浙依法設立醫療機構;支持兩地在生物醫藥應用、重大疾病治療方案和藥物臨床應用效果開展交流,推動兩地醫療領域的交流合作。加快兩地中醫藥學術和人才交流,加強在中醫藥國際標準化領域的合作。

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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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浙港環境保護工作交流;加強浙港兩地在緩減溫室氣體排放及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動浙港兩地在鄉郊振興及生態保育領域上的交流合作,透過分享鄉郊振興案例及應用先進科技,達致城鄉共融及生態維護的永續發展。

便利港人在內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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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有關部門出台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讓在浙持居住證港人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

探索打造服務在浙港人「一站式」諮詢服務平台,就不同便利措施提供政策解答;支持在浙香港機構開展工作,加強政策信息交流共享。

推進法律和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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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和促進兩地法律服務業擴大業務合作,鼓勵浙江律師事務所聘請香港法律執業者擔任法律顧問等;支持浙江調解機構與香港調解機構對接及建立合作關係;支持香港仲裁機構依法在浙江設立業務機構,推動落實兩地仲裁裁決相互執行,為兩地企業的合作發展提供專業化、國際化的商事仲裁和調解服務。

探索建設浙港青年法律人才交流培訓基地、浙港互派律師等法律人才的實習機制,逐步建立浙港法律人才合作培訓長效機制。

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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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與浙江省副省長盧山於開幕式上簽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推進高質量發展合作協議》,文件內容(只有中文)見附件一。

此外,兩地政府部門和機構亦在開幕式上簽署三份合作文件:

  • 《浙江省教育廳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合作備忘錄》;
  • 《浙江省商務廳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投資推廣署合作備忘錄》;及
  • 《杭州市人民政府與香港賽馬會關於發展馬匹體育運動的合作備忘錄》。

由兩地政府部門簽署的《浙江省教育廳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合作備忘錄》及《浙江省商務廳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投資推廣署合作備忘錄》內容(只有中文)分別見附件二及附件三。

陪同行政長官出席開幕式的特區政府官員包括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