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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屋宇装备装置能源效益实务守则》和《建筑物能源审核实务守则》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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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工程署(机电署)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条例》)第40条,刊宪颁布《屋宇装备装置能源效益实务守则》(《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和《建筑物能源审核实务守则》(《能源审核守则》)二○二一年版,以提升屋宇装备装置的能源效益,推动建筑物减少碳排放。

  为配合于二○一二年全面实施的《条例》,《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和《能源审核守则》于同年首次颁布,并每三年作出检讨。在修订守则时,机电署会检视相关技术及国际普遍应用能效标准的最新发展,务求与时并进。
   
  新推出的《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全面提升能源效益标准,节能效果较二○一五年版整体提升超过百分之十五,估计可在二○三五年为本港建筑物每年节省约47亿至53亿度电(与二○一五年相比),有助于二○五○年前实现《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所定下的碳中和目标。  
   
  新版的《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和《能源审核守则》分别于二○二二年七月一日和十月一日生效。有关《条例》和两份守则的详情,请参阅机电署网页(www.emsd.gov.hk/beeo)。
 
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