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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環境科與環境保護署內部重組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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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及生態局環境科(環境科)與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將由二○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改變現行的局署合併架構。環境科與環保署將劃分職能,分別專責制訂政策和執行職務,以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和推動減廢回收等各項環境相關工作。
  
  內部重組後,環境科將繼續由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環境)掌管,負責領導環境科的公務員團隊,協助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制訂、統籌並督導有關能源、環境保護與評估、改善空氣質素及水質、廢物管理、氣候變化、可持續發展及自然保育的政策;而環保署將會重設環保署署長職位,負責領導部門並協助環境科制定、檢討和推行各項環境政策、策略、措施和法例。政府會根據現行既定程序,適時公布環保署署長的人選。
  
  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內部重組後,環境科將成立氣候變化與碳中和辦公室,負責制訂和統籌政府的策略、政策與行動計劃,以配合香港應對氣候變化和力爭碳中和的工作。環保署亦將設立減廢與資源循環辦公室,負責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及減廢回收輔助措施,包括建立廚餘收集網絡、管理社區回收網絡及外展服務,以及提高公眾對減廢回收的意識。
  
  環境科與環保署的內部重組建議在十二月九日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獲支持通過。配合內部重組,環境科和環保署各首長級職位的職務和職責將會重新調配,而環保署亦會轉撥合共167個非首長級職位至環境科。重組後的環境科和環保署會維持對市民提供現有的各項服務,並繼續與各界保持溝通,推動各項環境及生態政策和工作。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