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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進一步減低發電廠排放

政府進一步減低發電廠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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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0/21/P2016102000823.htm?fontSize=1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憲報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六份技術備忘錄》,以進一步減低發電廠在二○二一年及以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從而進一步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素。

  新一份技術備忘錄是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頒布,將會把電力行業於二○二一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分別收緊至7 080噸、20 530噸和550噸。與《第五份技術備忘錄》內所載列的二○二○年電力行業排放總量上限比較,建議中的《第六份技術備忘錄》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分別進一步收緊8%、3%和6%。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與訂定《第五份技術備忘錄》時所預測的二○二○年用電需求比較,預期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於二○二一年的用電需求將分別下降2.4%和1.4%。預計的電力需求有所減少,是由於政府在二○一五年五月發表的《香港都市節能藍圖2015~2025+》,目標設定在二○二五年或之前,將本港能源強度降至比二○○五年水平低40%。在釐定新的排放限額時,政府已考慮兩家電力公司的燃煤發電機組將進一步減少排放量,以及中電在二○一八年後,會繼續從大亞灣核電站輸入八成的核電。」

  「二○一四年,發電行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別佔全港總排放量的53%、33%和17%。進一步收緊發電廠的排放上限將有助改善香港及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素。」

  「對於本地電力市場或可能加入新營辦商,我們會根據新燃氣機組採用最新可減排技術的排放表現,分配排放限額。《第六份技術備忘錄》亦會沿用《第五份技術備忘錄》的機制,以配合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

  政府在二○一五年三月公布,計劃於二○二○年或之前把本地燃氣發電的百分比,增至佔整體發電燃料組合約五成。為達至此目標,中電正準備在龍鼓灘發電廠興建一台新燃氣發電機組。港燈亦正計劃興建新燃氣機組,預計在二○二二年投產。環保署在掌握更多有關機組的預計啟用時間資料後,會在二○一七年再次檢討《技術備忘錄》。

  新的《技術備忘錄》將在十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以期在二○一六年年底前生效。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26G(4)條,新的《技術備忘錄》生效不少於四年後,新的排放限額方具效力,即由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