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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打造香港成為綠色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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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仲尼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支持將香港打造成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2020年施政報告》也指出香港會發展綠色金融以增加有助減碳的投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一直提供有助於市場發展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基建和推出有關措施,以鼓勵更多機構善用香港的資本市場及金融和專業服務作綠色項目的投融資和認證,政府有否為該等工作制訂績效指標;如有,詳情為何及是否達標;如沒有制訂指標,原因為何;

(二)鑑於據悉有金融業界人士認為綠色金融缺乏一致性的框架,導致進行投資者盡職審查的成本增加,政府有否制訂政策及措施以改善有關情況;如有,詳情及進度為何;

(三)鑑於深圳市人民政府於去年在港成功發行離岸人民幣綠色債券,政府會否於本年引入其他內地市政府、機構和企業在港發行綠色債券和可持續發展表現掛鈎債券;如會,時間表及目標發行規模為何;

(四)政府就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碳交易中心而進行的可行性評估的詳情及研究進度為何;鑑於《2021年施政報告》提出支持香港交易所與廣州期貨交易所就碳排放交易相關金融產品開展合作,政府如何確保內地和香港在訂定碳排放配額的制度上採用共同標準和可行且穩定的交易方式,從而有利於香港建設成為國際碳排放配額市場和自願性碳資產交易和管理中心,並提升香港作為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相關資產的投資樞紐和可持續金融中心的地位;及

(五)政府現時有否其他將香港發展成為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的項目或計劃在進行中;如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中央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提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並力爭在二○三○年前碳排放達峰,以及在二○六○年前實現碳中和。在香港,行政長官在《2020年施政報告》中宣布,香港特別行政區將致力爭取在二○五○年前實現碳中和。

  就陳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一直聯同金融監管機構和業界,以多管齊下的策略發展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對內地和香港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作出貢獻,以及鞏固香港作為區內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樞紐的地位。各項工作依計劃推行進展良好,量化數字及有關資料如下:

(i)香港的綠色金融市場規模持續增長。按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初步估算,二○二一年的綠色和可持續債務(包括債券和貸款)發行量超過500億美元,按年增加了四倍。不少內地和海外機構選擇在香港發行綠色債券,包括多邊發展銀行。其他更多元化的綠色和可持續產品亦相繼推出,例如可持續發展債券、社會責任債券及轉型債券、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表現掛鈎貸款。

(ii)政府綠色債券計劃自二○一八年成立以來,已成功發行超過70億美元等值,以環球機構投資者為對象的綠色債券,涉及美元、歐元及人民幣,並涵蓋多個年期,深受環球投資者歡迎,為香港及區內的潛在發行人提供重要的新基準,豐富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生態。我們亦於二月十五日公布了首次發行綠色零售債券的詳情,讓市民一起參與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發展。

(iii)政府在二○二一年五月推出為期三年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資助合資格的債券發行人和借款人的發債支出和外部評審服務。計劃廣受業界歡迎,至今已批出超過50宗申請,涵蓋各類綠色和可持續債務工具,吸引了更多綠色和可持續債券發行人和借款人使用香港的融資平台和專業服務。

(iv)由相關政策局和金融監管機構組成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督導小組)於二○二○年底公布策略計劃,以鞏固香港金融生態系統,共建更綠和更可持續的未來。其中,督導小組正推動相關行業於二○二五年或之前按照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的框架作出披露,並適當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擬制定的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

(v)督導小組在二○二一年七月成立了綠色和可持續金融中心,負責統籌金融監管機構、政府部門、業界持份者及學術機構在培訓和政策制訂方面的工作。中心將推出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相關的數據和資源信息平台,並致力促進業界人才培訓工作。

(二)國際可持續金融平台在二○二一年十一月發表共通綠色分類目錄(CGT)報告,有助定義對減緩氣候變化作出重大貢獻的活動,減低漂綠風險。督導小組將以銜接CGT為目標,探討建立綠色分類框架供本地市場採用,以便利CGT、中國及歐盟綠色分類法之間的相互應用,使香港的標準與國際最佳做法接軌。

(三)去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發行合共50億元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當中包括綠色債券。這是首次有地方人民政府債券在香港發行,有助鼓勵更多內地機構在港發行各種綠色和可持續產品。今年我們會繼續推動相關工作,包括與內地有關當局保持溝通,推廣「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以鼓勵更多內地機構運用香港平台作綠色和可持續投融資及認證。另外,前海當局亦就來港發行綠色債券的前海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人民幣的資助,有助吸引更多企業來港發債。

(四)督導小組對香港的碳市場機遇進行了初步評估。另外,香港交易所於二○二一年八月與廣州期貨交易所簽署諒解備忘錄,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綠色低碳市場的發展,在清算、技術、市場宣傳和投資者教育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支持可持續發展。由於香港是國際標準的擁護者,環球資金進出內地的促進者,以及國際金融和風險管理中心,督導小組將進一步探討香港如何發展成為區域碳中心,包括打造香港成為全球優質自願性碳市場,並會與大灣區有關當局合作推動碳市場發展機遇。

(五)《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支持香港發展成為大灣區的綠色金融中心。在雙循環的新經濟發展格局下,大灣區是香港參與國內循環並從中得益的當然渠道,而我們亦加強在國際循環中的中介人和促進者角色。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連接中外的橋樑,可充分發揮優勢連通國內外綠色和可持續資金的流動,從而推動內地的綠色投資和生態文明。

  我們會繼續把握大灣區發展帶來的龐大綠色金融機遇,與大灣區相關部門和業界緊密合作,推廣「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推動更多機構使用香港的融資平台和專業服務,作綠色和可持續投融資及認證,以支持大灣區綠色企業和項目,同時推動人才培訓和能力建設,配合業界提升抵禦氣候風險的能力,吸引更多金融機構、專業服務提供者和外部評審機構在香港開拓業務,提升香港作為一站式平台的吸引力。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