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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推動氫能源運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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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紹雄議員的提問和署理環境及生態局局長黃淑嫻的答覆:

問題:

據悉,全港首輛氫能巴士及首個加氫站預計於今年投入運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現行法例未容許氫能源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政府會否加快為該等車輛的使用訂立法律框架,以及完善相關法規、標準及技術指引;如會,立法時間表為何;如否,如何在缺乏法規的支持下推動氫能源運輸發展;

(二)政府會否加快探討在全港油站或合適地點設置加氫設施的可行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有何措施完善氫能源運輸的基礎配套設施,加快推動氫能源車輛廣泛在港使用;及

(三)鑑於本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在新能源運輸基金下預留二億元,開展氫燃料電池雙層巴士及重型車輛的試驗,政府有否評估該款額是否足夠推動氫能源運輸發展;如不足夠,會否考慮增撥資源設立專項基金協助推展氫能源運輸,以及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共同研究和開發氫能源車輛,以加快本港綠色運輸減碳的步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配合國家的雙碳目標,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致力爭取在二○五○年前實現碳中和,並力爭在二○三五年前把碳排放量從二○○五年的水平減半。特區政府在二○二一年三月、六月及十月先後公布《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及《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就減少運輸界別的碳排放,發展新能源運輸是全球大勢所趨,上述藍圖及路線圖涵蓋各方面推動使用新能源運輸技術的政策方向和未來目標,引領香港在二○五○年前達到車輛零排放。

氫能轉化為機械能或電能的過程,不會排放溫室氣體或其他空氣污染物。若配合使用可再生能源生產的綠氫,可達致由生產到使用都不需排放溫室氣體或其他空氣污染物的標準。如何降低綠氫的生產和運輸成本和其生產過程中的耗損等,仍需深入研究。現時氫燃料電池車技術仍處於發展初期,世界各地主要投放資源於相關的研發、營運試驗和配套建設。

行政長官在二○二二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在二○二三年有序地開展氫燃料電池雙層巴士及重型車輛的試驗,並在二○二五年制訂陸上運輸使用氫能的長遠策略。為配合氫燃料發展趨勢,特區政府於二○二二年成立了氫能源跨部門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統籌各政策局和部門準備本地採用氫燃料的工作,推動氫能在本地使用。工作小組由環境及生態局、運輸及物流局、發展局、保安局、環境保護署、機電工程署、消防處、運輸署、海事處、規劃署、地政總署、屋宇署及建築署組成。

工作小組首項重點工作是因應本地情況,分階段有序地開展氫燃料電池雙層巴士和重型車輛的試驗。工作小組會審視試驗項目的申請,並就安全及規劃等方面提供意見,協助相關業界盡快開展試驗。小組的工作亦包括對加氫站、氫站補給安排及在道路使用氫燃料電池車等方面進行安全評估,以及參考各地相關法規、標準及技術指引,為在本地長遠使用氫燃料運輸訂立相關安全運作框架。

工作小組已原則上同意首批共三個試驗項目的申請,涉及試驗在巴士公司廠房設置加氫設施、試驗一輛氫燃料電池雙層巴士,以及在煤氣公司煤氣廠試驗設置抽氫設施等,亦正計劃試驗氫燃料電池重型車作收集垃圾或清洗街道用途。我們預計首輛氫燃料電池雙層巴士的試驗可在今年內啓動,而重型車試驗可於明年開展。

就陳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運輸及物流局及機電工程署,我現回覆如下:

(一)香港交通繁忙,車輛不時需行經隧道及人口密集的地方,加上高密度的市區環境,我們在探討應用發展中的氫燃料運輸技術時必須謹慎行事,確保市民安全。政府將會利用在氫能源車輛試驗時所採取的暫行標準及所提供的數據及實地經驗,為在本地長遠使用氫燃料運輸訂立相關安全運作框架,包括修改現行規管石油氣車輛的《氣體安全條例》(第51章)以涵蓋氫燃料,有效規管氫燃料電池車、氫燃料供應鏈及氫燃料電池車維修人員及工場的安全。過程中,機電工程署已聘請氫燃料顧問在二○二二年十一月底展開專項研究工作,與不同持份者共同商討及制訂關於氫燃料系統、加氫站和量化風險評估的技術指引、審視氫燃料電池車試驗計劃,並研究未來立法規管氫燃料應用的模式。政府計劃在二○二三年第三季聘請顧問研究法例修訂的細節及進行營商環境影響評估,並在二○二四年開展準備工作,期望在二○二五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修訂建議。

(二)工作小組正與氫燃料試驗項目的申請人及其他持份者緊密聯繫,研究在不同地區設置加氫設施的可行性,包括研究把現有加油站轉型至加氫站,或容許同一站加充多種車用燃料。首個加氫站的試驗將在今年內與氫燃料電池雙層巴士試驗一同啓動。此外,內地新能源車輛的發展對本地跨境運輸業將有一定影響。除氫燃料電池車輛外,我們亦不排除在未來應用其他綠色技術的可能,特別是技術急速發展的電動車。我們已着手研究如何在鄰近關口區域提供足夠的充電和加氫設施,支援將來跨境物流業採用電動或氫燃料電池貨車。

(三)為協助運輸業界開展氫燃料運輸試驗計劃,政府已在新能源運輸基金下預留二億元,資助試驗項目下購置、建造或租賃氫燃料電池車輛、設置加氫設施、營運支出(如購買氫燃料)等相關費用。現時預留的金額足夠資助不同種類車輛的試驗,如雙層巴士、重型貨車、作收集垃圾或清洗街道用途的重型車等。

政府會參考國家(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和海外其他城市的經驗和科研成果,考慮如何調整香港推動氫燃料電池車輛的步伐。我們亦會密切留意其他新能源運輸技術的發展,並配合世界各地發展趨勢,為香港訂立切實可行的綠色運輸減碳策略。我們的目標是在二○二五年或以前公布推動電動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的路線圖,及制訂陸上運輸使用氫能的長遠策略,協助引領香港達致二○五○年前車輛零排放。

多謝主席。

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