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黎棟國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內地生產的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性能優秀,其中一款最近推出的型號更是耗油量極低和續航里程極長,加上本港的電動車充電設施短期內供應仍然不足,除純電動車輛外,香港市場亦應更主動和及早引入不同的國產新能源汽車,以滿足二○三五年停止新登記燃油及混能私家車以前仍存在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運輸署處理一般車輛類型評定申請的以下資料:(i)申請接受類型評定的車輛型號數目、(ii)獲得類型核准的車輛型號數目,以及(iii)為車輛型號進行類型評定所需的平均時間,並按車輛類型(按車輛使用的燃料劃分,包括但不限於純電動車輛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及車輛產地列出分項資料;
(二)過去三年,每年運輸署轄下類型評定組不同職級的人手編制及實際員額為何;及
(三)有否考慮提供汽車首次登記稅務優惠,以促進引入國產的高性能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黎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環境及生態局及運輸署後,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運輸署一貫按照《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的要求對車輛進行審批。有關的車輛類型評定旨在評核同一廠名和型號的車輛樣本的規格、設計和構造,以便代理人或分銷商為進口及出售全新的批量生產車輛作首次登記。如通過運輸署文件審核及檢驗車輛樣本程序,運輸署會發出「類型評定證明書」,以證明該型號合乎法例要求。運輸署一直接受業界提交國家標準(國標)以證明車輛或其部件符合相關的技術要求及法例中的客觀車輛構造標準。除了國標,運輸署亦接受其他標準,包括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的標準等。
運輸署一直就不同國家及地區的標準,定期檢視及修訂現有本地法例和指引,以配合汽車市場的最新發展。例如,為支持引進不同新能源汽車,運輸署於二○一○年發布《電動汽車的車輛構造審批要求》指引文件,詳細闡述在本港使用的電動車的技術和安全要求,同時,該指引已經加入接納有關電動汽車及電動摩托車安全要求的國標。而最新版本已於二○二三年五月發布,為電動車所需的技術和安全要求進一步提供指引及規範,便利汽車業界提供電動車的相關資料,從而簡化電動車審批申請。運輸署亦於今年六月更新了上述指引的附件,以接納設有換電技術的電動車作出車輛類型評定申請。
運輸署會繼續與業界保持密切溝通並聽取業界意見,適時更新技術指引及優化審批流程以進一步便利業界引進更多車輛型號,並確保這些車輛符合相關的技術要求。
現時,不同燃料車輛(包括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和化石燃料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的審批時間相若,一般為九十天,當中包括本地授權代理向運輸署提交補充資料及安排檢驗車輛樣本的所需時間。相關的車輛類型評定申請及批核數目如下:
通過類型評定的車輛型號數目(按車輛使用的燃料劃分)
純電動車 插電式混合
動力車輛 化石燃料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
二○二一 145 (167*) 1 (1*) 725 (955*)
二○二二 122 (163*) 24 (27*) 555(660*)
二○二三 164 (239*) 10 (15*) 515 (603*)
二○二四
(截至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6 (93**) 0 (8**) 91 (239**)註:
(*) 申請類型評定的車輛型號數目
(**) 申請類型評定的車輛型號數目,部分類型評定工作仍在進行
通過類型評定的車輛型號數目(按車輛品牌地區劃分)
中國內地 中國以外的
其他亞洲地區 歐洲地區 美洲地區
二○二一 55 (81*) 204 (245*) 572 (747*) 40 (50*)
二○二二 61 (77*) 252 (298*) 362 (446*) 26 (29*)
二○二三 83 (133*) 174 (195*) 415 (506*) 17 (23*)
二○二四
(截至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10 (63**) 48 (87**) 39 (189**) 0 (1**)註:
(*) 申請類型評定的車輛型號數目
(**) 申請類型評定的車輛型號數目,部分類型評定工作仍在進行
(二)運輸署轄下設有類型評定組,負責車輛類型評定的工作。該組的編制有一位工程師、一位高級驗車主任、兩位一級驗車主任及兩位二級驗車主任。上述編制在過去三年沒有改變,實際員額亦大致相若。
運輸署一直透過優化車輛審批流程,以配合日漸增加的類型評定申請的工作量。運輸署於二○二二年十二月向業界發出有關批量處理機制的新指引,讓業界以批量方式引進電動車,及簡化同款電動車型號的審批申請流程。同時,運輸署亦持續為業界舉辦多場簡介會,並推出相關指引以幫助業界提交完整的車輛技術資料,以減省文件上所需澄清的時間,從而加快整體車輛類型評定工作的進度。運輸署會繼續與業界保持密切溝通,檢視驗車流程和人手安排,以達至更佳的成本效益。
(三)車輛排放的廢氣是香港路邊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亦佔本港約兩成的碳排放,轉用電動車輛可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和有助邁向碳中和。就私家車而言,混合動力私家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私家車)並非純粹以電力驅動,仍有空氣污染物及碳排放。相較之下,純電動車並不會排放任何廢氣,在本港高密度的環境下更能有效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市面上純電動私家車供應的型號不斷增加,現時新登記的私家車約七成是純電動車,政府亦已訂下目標,於二○三五年或以前停止新登記燃油和混合動力私家車,所以我們沒有計劃另行為仍有廢氣排放的混合動力私家車提供首次登記稅優惠。另一方面,為支援電動車普及化,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已訂下目標,在二○二七年年中前把香港公共和私人充電停車位的總數提升至約二十萬個。
完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