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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燈光約章》今日生效

《戶外燈光約章》今日生效(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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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4/01/P201604010497.htm

  超過四千間物業和商鋪今日(四月一日)一起簽署《戶外燈光約章》(《約章》),共同緩減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為《約章》主持簽署儀式時指出,簽署《約章》機構涵蓋不同界別,包括地產發展、物業管理、酒店餐飲、零售、銀行,旅遊及戲院,以及學校、公用事業和公營及非政府機構等。這些機構的積極參與和正面回應,正正配合了《約章》推動政府、商界及民間合作,凝聚共識,逐步為社會帶來改變的目的。

  黃錦星指出,推行《約章》有助提升各商戶和機構對於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等問題的關注,亦可鼓勵他們改變做法,避免在晚間亮不必要的戶外燈光。關燈安排不僅可以為居民帶來更好的作息環境,更可節約能源,推廣低碳生活,以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深遠影響。

  《約章》於今日起生效,簽署機構承諾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遵守由晚上十一時到早上七時關燈要求的機構可獲頒發「鉑金獎」,由午夜十二時到早上七時關燈的機構則可獲「金獎」。這些獎項將於二○一七年頒發。
 
  環境局會於報章及政府網站公布參與機構名單,並會提供標貼及證書,以供參與機構在其物業內展示。 

  推廣《戶外燈光約章》工作小組主席麥瑞在致辭時指,工作小組過去多月與環境局緊密合作,邀請各機構和商戶簽署《約章》,並得到十分正面的回應。不少機構和商戶的負責人非常樂意作出配合,在預調時間關掉戶外燈光,以表明他們對減低光滋擾和能源浪費的承諾。工作小組十分感謝他們的支持,並盼望有更多機構和商戶簽署《約章》,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

  除推出《約章》外,環境局亦重推《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指引》),由本年五月起舉行多場講座,呼籲各界在規劃或管理其戶外燈光裝置時,採取《指引》提供的良好作業措施。環境局已發出指引要求各政府部門於晚上十一時關掉所有用作裝飾、宣傳及廣告用途的戶外燈光,並遵從《指引》的要求。

  政府於二○一一年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就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向政府建議適當的策略和措施。專責小組在參考國際經驗和本地情況,以及考慮公眾參與活動所收集到的意見後,於二○一五年四月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採取多管齊下的方法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問題,包括推行《約章》和重推《指引》。政府已接納專責小組的建議,並於二○一五年六月成立工作小組,策劃和籌備推廣約章的工作。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廣告、餐飲、物業管理,酒店及零售等業界人士,以及區議會議員。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