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附圖)
政府今日(十月八日)公布《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以「零碳排放‧綠色宜居‧持續發展」為願景,提出香港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碳中和的策略和目標。
為回應《巴黎協定》,政府在二○一七年公布《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提出在二○三○年把本港碳強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65%至70%的減碳目標,相等於碳排放總量減低26%至36%。隨着各項減緩措施相繼落實,香港正穩步邁向二○三○年的減碳目標。二○一九年的碳強度已較二○○五年下降約35%。初步估算二○二○年人均碳排放量會由二○一四年峰值的6.2公噸降至約4.5公噸。
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香港特區將致力爭取二○五○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並主持新成立的氣候變化及碳中和督導委員會,制訂整體策略。為實現碳中和的目標,行政長官在今年《施政報告》中宣布《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會定下更進取的減碳排放策略和措施,並加強減碳中期目標,力爭在二○三五年前把香港的碳排放量從二○○五年的水平減半。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公布更新版的氣候行動藍圖時說:「在二○一九年,發電是香港最大的碳排放源(66%),其次是運輸界別(18%)和廢棄物(7%)。因此,我們的減碳工作需要聚焦在這三個關鍵領域。新的藍圖具體講述「淨零發電」、「節能綠建」、「綠色運輸」和「全民減廢」四大減碳策略和措施,帶領香港邁向碳中和。」
《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提出的四大減碳策略涵蓋以下目標和措施:
—淨零發電:二○三五年或之前不再使用煤作日常發電,增加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的比例至7.5%—10%,往後提升至15%;並試驗使用新能源和加強與鄰近區域合作,長遠達至二○五○年前淨零發電的目標。
—節能綠建:通過推廣綠色建築、提高建築物能源效益和加強實行低碳生活,減少建築物的整體用電量。目標是在二○五○年或之前,商業樓宇用電量較二○一五年減少三至四成,以及住宅樓宇用電量減少兩至三成;並在二○三五年或之前能達到以上目標的一半。
—綠色運輸:通過推動車輛和渡輪電動化、發展新能源交通工具及改善交通管理措施,長遠達至二○五○年前車輛零排放和運輸界別零碳排放的目標。政府會在二○三五年或之前停止新登記燃油和混合動力私家車,亦於推廣電動巴士及商用車輛的同時,計劃在未來三年內,與專營巴士公司及其他持份者合作,試行氫燃料電池巴士及重型車輛。
—全民減廢:為實現二○五○年前廢物處理達至碳中和的目標,政府會致力在二○三五年或之前發展足夠的轉廢為能設施,以擺脫依賴堆填區處理生活垃圾。政府亦會加強推動減廢回收,預計在二○二三年落實垃圾收費及二○二五年起分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
未來15至20年,政府將投放約2,400億元,推行各項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措施。環境局亦將成立新的氣候變化與碳中和辦公室,加強統籌和推動深度減碳工作,並成立應對氣候變化的專責諮詢委員會,鼓勵社會各界包括青年人積極參與氣候行動。
黃錦星續說:「要在二○五○年前實現碳中和極具挑戰,須全民參與,市民可從日常生活做起,透過節約能源和減廢回收等,實踐低碳生活。我期望社會各界與政府齊心同行,開創碳中和的未來,成就香港『零碳排放‧綠色宜居‧持續發展』的願景。」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接受政府邀請,就香港的長遠減碳策略展開全港性的公眾參與,並已在二○二○年十一月向政府提交報告。黃錦星衷心感謝委員會和不同持份者在過去兩年提供意見,以及各政策局及部門在籌備《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期間的支持和貢獻。
黃錦星補充:「應對氣候變化是一項持久工作,須持之以恆。我們會按《巴黎協定》精神,持續推進約五年一檢,與時俱進。」
《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及簡介單張已上載至應對氣候變化網站(www.climateready.gov.hk)。
完
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